卡倍亿(30086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7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81万股,发行价格 18.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489,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3,606,240.5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883,659.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8月 1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27,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7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77,783.0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622,216.9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年 12月 3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1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809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52,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2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914,782.4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1,085,21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年 1月 1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 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9,566,913.09元将被用于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3、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为对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0年 8月 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宁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8月 1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 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闵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年 8月 26日,鉴于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公司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 31050178540009300863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民生证券及建行闵行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1年 12月,公司、民生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卡倍亿”)、民生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亦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 1月,上海卡倍亿、民生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4年 1月,公司、民生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民生证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卡倍亿”)、民生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亦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 1月,宁波卡倍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3、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3《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24年 1月 26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1,432.4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25.78万元,共计 21,658.21万元。2024年 1月 26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 1月 17日为基准日,使用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21,658.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日后事项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日后事项。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8月 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6日 附表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 3: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