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8月 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8月 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山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年上半年经营状况编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并形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4年度审计事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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