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应收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按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06,312,726.52元,并相应的减少公司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024年半年度,由于 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已于 2024年半年度收回,因此转回 2023年年末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2,056,279.92元。公司2023年年末及 2024年上半年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中的部分产品在 2024年半年度期间实现了销售,因此公司转销了上述期间计提的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了本期的营业成本,涉及转销金额 133,173,770.02元。 公司 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4年6月 30日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不涉嫌利润操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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