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行恒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并经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编制了《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通过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所在领域的产业基金项目,能够完善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挖掘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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