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3:31:12 中财网
原标题:菲菱科思: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4年 8月 26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1名,为独立董事游林儒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公司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展开投资,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更好地利用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参与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将会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挖掘更多的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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