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00302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72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40.1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9,183,7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80,737,85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88,445,842.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1.6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060.7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1,783.8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 472.67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投资收益 751.01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007.48万元,另有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1.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 12月 24日及 25日,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25200104002459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7771080000084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306073019100132666、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99510100121816666、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51906931810501。2021年 2月 19日,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 3月 23日,公司分别与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 8月 17日,公司分别与首创证券、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4259652888、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82759641839、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78260389589、公司在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20000301775110300000083。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1月 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1,347.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于 2021年 1月份陆续转入一般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6日 附表: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至 2024年 12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首创证券对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注 2:低温 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累计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 77.05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等到期结转使用所致。 注 3:低温 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于 2022年 12月投入完成,本期实现净利润为 214.89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催化剂销售单价下降,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募投项目盈 利空间缩小。 注 4: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募集资金为未满足合同付款条件尚未支付金额。 注 5: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年 12月,受 ERP系统和数字化升级改造等因素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至 2024年 12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首创证券对募 投项目延期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注 6: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 64.92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结转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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