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41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8.8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75.00万元,扣除部分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547.17万元后,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账号为:400078637330)人民币17,868.12万元、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账号为:350678629813)人民币 16,980.26万元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洋支行(账号为:201000258447151)人民币5,879.45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58.14万元(含本公司已自行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9.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0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1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5,732.37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8,279.6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203.0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88.55万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69.31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607.34万元(含大额定期存单10,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建德梅城支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变更后为“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舜跃”),公司与子公司福建舜跃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将“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变更后为“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福建舜跃、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专项账户和8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江城支行购买大额定期存单10,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总计21,045,529.57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9日出具的《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33130018)。 公司于 2020年 11月 25日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置换募投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99,612,812.48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当前外部市场环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变更,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年度“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投入使用金额为2,169.31万元,“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3,021.33万元,投资进度为17.79%。导致项目实施延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围绕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存在一定的技术难题需要攻克,使得项目设计周期拉长;为顺应下游市场医药领域用量收缩的需求变化,对产品适用性进行调整;项目设计综合考虑工艺的先进性和装备技术的可靠性,与设备制作方共同对配置设备的材质、技术性能等进行优化创新设计及选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能,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的自动化、连续化,实现降本增效。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违规情形。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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