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银河微电(68868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3:51:26 中财网
原标题:银河微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89 公司简称:银河微电 转债代码:118011 转债简称:银微转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科创板银河微电68868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福承岳欣莹
电话0519-688593350519-68859335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023,725,911.761,990,282,900.28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297,731,339.121,317,708,884.61-1.5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16,094,772.18329,986,288.742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4,841,931.4730,523,573.881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22,081,784.8317,786,538.062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8,258,382.9048,854,475.41-42.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642.37增加0.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90.242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90.2420.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5.936.48减少0.55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83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  
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1.6140,747,74000 
ACTION 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境外法人26.7434,473,00000 
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6.358,182,26000 
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4.275,508,00000 
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722,220,00000 
胡泽斌境内自然人0.50646,5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成中证360互 联网+大数据100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9502,16400 
BARCLAYS BANK PLC境外法人0.34442,07400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磐 厚蔚然-磐海1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1395,00000 
朱威如境内自然人0.26337,50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1.6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森茂先生通过常州 银河星源投资有限公司、恒星国际有限公司(ACTION 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与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 司68.98%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 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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