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688689):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3:51:26 中财网
原标题:银河微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8011 转债简称:银微转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6日在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月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初步核查,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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