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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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6日 23:56:2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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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奥联电子: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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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联电子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铮 | 联系电话:18651619583 |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爱东 | 联系电话:1381395680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不适用(本报告期初,公司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本报告期初,公司募集资金已
使用完毕)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2023年度,奥联电子、董
事长陈光水、时任总经理
傅宗朝、时任董事会秘书
薛娟华、副总经理蒋飚
二级子公司奥联光能董
事兼总经理胥明军因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行政处罚、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 在 2024年 1-6月的日常督导过程中,
保荐人加强与公司及主要关联人员沟
通与联系,反复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
性。 |
2.公司内部制
度的建立和执
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
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
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
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
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
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来源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
| 1.关于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股份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整体变更时所涉个人所得税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
他利益输送等情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补
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再融资
时所作
承诺 | 13、发行对象无减持计划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铮
肖爱东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