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立昂技术(30060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4-07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事项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青岛盛通顺合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私募基金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投 资标的为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 10,64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比例为9.39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 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公告》。2024年 2月 27日,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青岛盛通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最终募集资金金额为 7,065万 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的14.15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私募基金的进展公告》。 2、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于2024年 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自身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4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3、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于 2024年 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A1143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510,382,934.5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510,382,934.57元,实收股本为464,798,23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4、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元/股 (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 日和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5月11日,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 4,500,035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82%。 5、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 行政单位(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单位”)拟以部分资产用于向公司偿还债务中的24,599,289元债务。上述债务重组事 项审议披露后,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实施。2024年 5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变更的议案》,拟变更前述债务重组方案。经开区行政单 位拟以部分房产用于抵偿截至 2024年 5月 18日经开区行政单位确认的尚未向公司支付的 16,277.61万元工程款中的 8,942.06万元债务,剩余 7,335.55万元债务经开区行政单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7,335.55万元现金回款。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的 进展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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