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300747):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815,001.54元、资产减值损失67,660,657.99元。具体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6,815,001.54元、资产减值损失 67,660,657.99元,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84,475,659.5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6,915,001.54元,收回或转回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000.00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应收款项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应收款项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应收款项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 各类应收款项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如下: 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商业银行时,因为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时,因为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承兑人为非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比照应收款项,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③期末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2)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组合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者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三)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5,090,886.56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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