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德业股份(60511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0:07:16 中财网
原标题:德业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17 公司简称:德业股份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德业股份60511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书剑郑超琦
电话0574-862223350574-86222335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 南路26号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 南路2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3,548,893,209.3410,817,384,018.872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7,753,136,974.875,231,433,595.2348.2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4,748,194,445.574,893,619,512.15-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235,683,828.041,263,607,873.21-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162,333,234.131,386,829,827.67-16.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322,494,282.731,745,812,650.58-24.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1.4527.62减少6.1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2.052.10-2.3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2.052.10-2.38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6,52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5.83228,636,9790质押4,172,000
张和君境内自 然人22.65144,506,88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2.0112,845,9550未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他1.8111,531,94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378,770,0560未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知0.915,777,9720未知 
陆亚珠境内自 然人0.714,515,840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623,975,27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563,570,8060未知 
UBS AG境外法 人0.523,332,605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张和君与陆亚珠为夫妻关系,张和君持有艾思睿投资 99.00%的股份、持有德派投资47.44%的合伙份额、持有 亨丽投资22.97%的合伙份额并担任亨丽投资普通合伙人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陆亚珠持有艾思睿投资1.00%的股 份,持有德派投资1.0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德派投资的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张和君、陆亚珠外,亨 丽投资、德派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除上述情况外, 未知其他股东间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