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智科技(870726):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70726 证券简称:鸿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34,783.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7.39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307.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50.0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6日全部到账,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GZAA3B013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4年1-6月(以下简称:本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0.49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973.50万元。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7月2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3.9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553.9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XYZH/2023GZAA3F0047《关于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3.96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面积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主体建筑面积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1)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①变更主体建筑面积的具体情况
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拟调整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求,调整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面积,进一步优化生产模式,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推动公司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④可行性分析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对智能厨房电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备可行性。 通过调整主体建筑面积,进一步优化生产模式,实现更合理的生产线布局,促进生产流程的顺畅衔接,减少中间环节的时间和资源损耗。 优化后,通过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降低,以及生产效率提升带来的效益增加,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将更具优势。成本的降低能够让公司有更多的空间进行产品创新、提升质量或者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价格,从而吸引更多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①变更实施方式、增加实施地点、主体建筑面积的具体情况
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保持不变。公司本次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③调整后的设备购置情况 单位:台/套、万元/台、套、万元
④变更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园区布局、容积率及研发生产需求等因素,为提高经营效率及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程,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由原计划在厂区内新建一栋研发大楼调整为将现有行政中心等场地改造成研发中心,主体建筑面积变更为4,451㎡。 同时,为顺应公司创新发展战略的需求,公司增加“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借助杭州分公司所在地的人才、行业等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推进公司各项研发工作,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 原项目设备是根据当时的客户需求或市场预测编制的,所选设备符合当时要求。为应对市场的不断变化及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实现设备的生产高效性和适应性,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对项目设备进行部分调整。 ⑤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综合考量园区布局、容积率以及研发生产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为了切实提高经营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速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从而更好地抢抓行业发展机遇,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做出调整。由原本计划在厂区内新建一栋研发大楼变更为将现有行政中心改造为研发中心,同时变更主体建筑面积。这一调整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一方面,通过对现有行政中心进行改造,能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减少建设周期和成本投入,更快地投入使用并发挥其研发功能。另一方面,增加“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地址,顺应了公司创新发展战略的需求。借助杭州分公司所在地丰富的人才、行业等资源优势,能够极大地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有力地推进各项研发工作的开展,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以及持续经营能力。 此外,原项目设备是基于当时的客户需求和市场预测而编制,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客户对多元化产品需求的增加,对项目设备进行部分调整是必要且合理的。可以更好地实现设备的生产高效性和适应性,使其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动态,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从整体来看,此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无论是从资源利用、成本效益还是从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公司竞争力等角度来看,都具有积极意义和可行性,将有力推动公司在研发创新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和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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