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中润(00050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8:55:59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润: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5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中润股票代码0005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铁明贺明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 谷A2-3栋23层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 谷A2-3栋23层 
电话0531-816657770531-8166577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98,873,094.09154,162,782.11-3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931,580.75-81,618,163.073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51,270,734.69-71,270,536.232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631,460.68-6,226,078.8257.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9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9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4%-13.31%5.0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347,847,053.642,342,364,546.09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35,839,963.13696,792,825.18-8.7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2,48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 人25.08%233,000,0000质押233,000,000
     冻结233,000,000
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 人7.09%65,869,0340不适用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法 人4.91%45,612,4010不适用0
李丽境内自然人0.47%4,375,5000不适用0
黄德琼境内自然人0.27%2,518,0000不适用0
沈海青境内自然人0.25%2,339,7000不适用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境外法人0.25%2,327,2070不适用0
董义华境内自然人0.24%2,222,9530不适用0
沈肖江境内自然人0.23%2,173,2000不适用0
李建祥境内自然人0.22%2,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冉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B10760 号)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761 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三)项规定、第 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
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因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
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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