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天沃(00256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8月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天沃 公告编号:2024-06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 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 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或者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 除外;或者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或者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或者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26日收盘后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 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4〕第 131号),并分别于 2024年 5月 29日、6月 5日和 6月 13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 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45、2024-046)。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 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小股东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部分尚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中,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 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8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0.99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 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亦已收到由部分中小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 63人,涉及索 赔金额共计 1,275.49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公司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4.2条相关要求,在 分别于 2023年 11月 30日、2024年 4月 27日和 2024年 6月 18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中披露相关情况。因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目前暂无法合理 估计诉讼赔偿金额,公司对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若公司就前述案件进展情况获得的进一步信息能够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建工程风险 截至目前,在建工程玉门光热项目未全部完工,部分模块相关技术参数尚未达到商业运行标准,仍在性能调试阶段, 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鉴于该项目所采用的熔盐塔式二次反射光热发电技术属国内首创,存在技术集成、环境适应、部分模块技改有效性、 发电效率等技术难点与不确定性,如该项目在后续技术应用、项目执行等方面与可研设计目标偏离,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 进度和项目效益。 2021 年,玉门项目公司已向政府部门上报电价补贴的申请,最终电价需经政府对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确定。最终 核定电价如低于 1.15 元/千瓦时,可能对该项目效益和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上述因素导致项目经济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上半年, 天沃科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电气集团“聚焦国家战略,稳中求进,重点突破,实现集团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思想,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战略方向,进一步聚焦电力设计及系统解决方案、高端装备制造和国防建设等 主要业务领域,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逐项落实重点工作。公司经营业绩逐步企稳,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一)重点经营指标明显改善 2023年末,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剥离近年来对公司业绩持续带来不利影响的下属子公司中机电力。报告期内,公 司一方面加大应收款的催收力度,收回部分已计提的损失率较大的逾期应收款项;另一方面努力向金融机构争取降低融资 利率,财务费用同比有所降低。 截至 2024年 6月底,公司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现金流净值与去年 同期相比亦有所好转,重点经营指标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公司有息负债整体规模仍然较大,利息支出仍然较高,公司现 金流量本期仍处于净流出状态。 (二)企业经营稳步发展 1.重点产品顺利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成功交付了多项重点产品,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化工装备制造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下属子公司红旗船厂、江南锻造亦顺利完成产品交付。 2.科研引领、拓展资质 报告期内,红旗船厂钢制船舶资质升级为二级Ⅰ类,完成铝制二级船舶资质扩项认证,取得建筑业企业(钢结构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张化机取得授权专利 26件,其中实用新型 5件,发明专利 21件;公司下属新能源设计研究院 完成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的维护;江南锻造完成了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三)公司治理水平持续优化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补选董监事会人员,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积极落实《公司法(2023年修订)》《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等近期修订和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等 25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2. 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落实预算和资金支付相关管理制度,增强了资金支出管理的计划性与合规性。为防范重点业 务和关键领域风险,公司结合近年业务发展、组织变革及风险管控等因素,持续完善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为业务规范运 作提供支撑。在内审方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内部控制规则要求,公司在今年上半年 完成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募集资金、大额资金往来、对外投资、高风险投资等 规定领域的专项审计工作,为公司稳健、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安环水平稳步提升,牢牢守住安全红线 1.全面落实全员安环责任制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张化机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有序推进班组标准 化建设,并组织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自查专项行动以及配套的落实整改工作。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抓不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开展 7次 EHS监督检查。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出现重伤及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1.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 的 2022 年财务报表,公司 2022 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或者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 除外;或者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或者 (8)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或者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26日收盘后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本次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1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 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4〕第 131号),并分别于 2024年 5月 29日、6月 5日和 6月 13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 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4-045、2024-046)。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相关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 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小股东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在部分尚未结案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中,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 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8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0.99万元,未收到代表人诉讼索赔通知,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 到正式判决结果。此外,公司亦已收到由部分中小股东委托的律师直接向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涉及中小股东 63人,涉及索 赔金额共计 1,275.49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公司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7.4.2条相关要求,在 分别于 2023年 11月 30日、2024年 4月 27日和 2024年 6月 18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中披露相关情况。因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目前暂无法合理 估计诉讼赔偿金额,公司对其暂不计提预计负债。 若公司就前述案件进展情况获得的进一步信息能够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建工程风险 截至目前,在建工程玉门光热项目未全部完工,部分模块相关技术参数尚未达到商业运行标准,仍在性能调试阶段, 项目尚未正式投产。 鉴于该项目所采用的熔盐塔式二次反射光热发电技术属国内首创,存在技术集成、环境适应、部分模块技改有效性、 发电效率等技术难点与不确定性,如该项目在后续技术应用、项目执行等方面与可研设计目标偏离,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 进度和项目效益。 2021 年,玉门项目公司已向政府部门上报电价补贴的申请,最终电价需经政府对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确定。最终 核定电价如低于 1.15 元/千瓦时,可能对该项目效益和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上述因素导致项目经济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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