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星网宇达(00282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4-07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提名迟 家升先生、李国盛先生、刘俊先生、刘正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贾庆轩先生、肖雄兵先生、 刘玉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佳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友良先生和张伟伟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0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选任第五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 责人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换届后,相关人员情况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迟家升 副董事长:李国盛 非独立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刘俊、刘正武 独立董事:贾庆轩、肖雄兵、刘玉双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玉双 成员:刘玉双、贾庆轩、李国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肖雄兵 成员:肖雄兵、贾庆轩、迟家升;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迟家升 成员:迟家升、李国盛、刘俊、贾庆轩、肖雄兵;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贾庆轩 成员:贾庆轩、迟家升、肖雄兵。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张友良 职工代表监事:张友良、张伟伟 股东代表监事:周佳静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迟家升 副总经理:刘俊、王超、尚修磊、黄婧超 财务总监:刘正武 董事会秘书:黄婧超 审计部负责人 审计部负责人:孙昌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生效。董事长、副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及其进展的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未来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不高 于人民币 1000万元。2024年 2月 7日,迟家升先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301,900股,增持金额4,208,340.80元,增持均价13.9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5月7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迟家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0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增持金额为4,208,340.80元,增持完成比例84.17%。公司于 2024年5 月 6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关于增持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并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2024年 7月 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25日,迟家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增持金额为5,042,508.80元,详见公 司于 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控人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7)。 3、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事项 2024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数量为 4,9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质 押起始日为2021年2月10日,解除质押日为2024年2月8日,质权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为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数量4,16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质 押起始日2021年3月31日、2022年4月26日,解除质押日为2024年3月14日,质权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本次办理质押股票数量 4,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1%,质押起始日 2024年 3 月13日,质押到期日为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权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自身融资需求。 截至2024年3月15日,李国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3,567,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4,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4.30%,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迟家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8,610,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9%,无质押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82,178,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5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84%,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4、关于公司恢复军队采购网采购活动的事项 2024年5月9日,公司被陆军后勤部采购供应局以“涉嫌存在违规失信行为”为由,暂停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知悉公司被“暂停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自查,并制定应急措施, 积极准备相关申诉材料。公司于 2024年5月11日披露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有 限公司暂停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5日披露的《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对深交所问询函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就深圳证券交易的问询进行了回复。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针对 公司回复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申诉等程序,军队采购网已解除公司的暂停事项,自 2024年8月 13日起,恢复公司参加军队物资工程采购活动的资格,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14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军队采购网采购活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5、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1)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为杨捷女士和李钊先生。鉴于杨捷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振峰先生接替,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钊先生和刘振峰先生。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 17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对超过前次授权期限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及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 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本次使用及追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并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 意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对超过前次授权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的存款余额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追认并授权使用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年 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6、关于回购股份的事项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33.3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人民币 33.39 元/股条件计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 598,982 股且不超过 898,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9%-0.43%。 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北京 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暂未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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