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取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拟变更的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方式对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注册,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6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75.9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985.86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5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于2023年6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78.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10,000.00万元。 公司本次拟终止 IPO募投项目“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等,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届时实际剩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以借款方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实施“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4,000.00万元,除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外,根据公司目前计划,其余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二)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0,813.5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49.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063.69万元。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10,813.5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新增智能办公驱动系统30万套/年的产能。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原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49.12万元,投入进度为6.93%,其余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进行存放和现金管理。 (三)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一年多的时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虽然持续攀升以及不断加大智能办公产品的营销,但是受行业竞争态势不断加剧等因素影响,短期内智能办公产品销售收入增长不及预期,与往年相比,2023年、2024年1-6月智能办公产品销售收入金额仍相对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相对偏低。在上述背景下,为了防止办公产品相关的产能消化不及时同时大幅投资产生大量折旧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及进一步加强公司运营效率、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从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本次拟终止“智能办公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募集资金的继续投入,并将本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等)用于“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届时实际剩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准。 “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4,000万元,建设期48个月,拟新建厂房车间、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引进多条先进的电源控制器生产线,配置精密检测设备、智能仓储设备及软件系统。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电源控制器512万套的产能(包括线性驱动电源控制器、美规及欧规电源控制器、恒压及恒流电源控制器等)。“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聚焦电子主业,将与公司智能驱动及控制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板块协同发展,通过扩大电源控制器产能,加强电源控制器在公司智能家居、智慧医养业务板块内部配套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产品矩阵,有利于资源重新整合与优化,完善公司在电子技术产业的业务发展和布局,更好地满足市场对电源控制器的需求,积极拓展新市场、新客户,增强盈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以实现集团长期战略目标。 综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行业竞争态势、公司发展战略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审慎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的议案》。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根据经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统筹规划发展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完善业务布局,公司投资建设豪江智能电子工厂新建项目。 2、实施主体: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3、项目类型:新建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5、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大庙山路以东、安和五路以北 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已与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签署了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面积18,319平方米。 6、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包括初步设计、土建施工与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行等阶段。规划建设期48个月(目前预计2024年9月开工,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拟购置国产设备并引进进口设备,拟新建家电控制器智能工厂一处,规划新建生产车间三座,宿舍楼一座,新增多条全自动流水线。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电源控制器512万套的产能,包括线性驱动电源控制器、美规及欧规电源控制器、恒压及恒流电源控制器等,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家居及智慧医养线性驱动系统、道路照明、植物照明、隧道照明、场馆照明等。 7、项目投资计划: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24,0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8,000.00万元,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12,0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 6,0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8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000.00万元。 8、经济效益分析: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30,742.20万元、净利润3,809.98万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9.01年。以上数据为公司依据目前市场行情进行的预测,不代表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业绩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环境和公司市场开拓结果。 9、实施方式: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推进本项目的实施,具体借款时间和额度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确定,上述借款不收取借款利息。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本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 2023年 7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经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后续新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10、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本项目已在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立项备案,后续将落实不动产权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建筑施工许可等必备手续。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设立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从原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后续公司将尽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公司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豪江智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瑞信证券对豪江智能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包括在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豪江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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