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30036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腾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1号)核准,公司向 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2,027,612.21元。2018年 6月 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鉴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合理控制固定资产支出,持续推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再平衡,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01车间)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以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01车间)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4年上半年保荐机构通过线上沟通形式与公司讨论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并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于现场继续与公司沟通论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由于公司对于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内容的可行性论证周期较长,公司在确定该内容后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于博腾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杰 彭浏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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