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远大智能(00268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21:05 中财网
原标题:远大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延邦张婷婷 齐博宇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电话024-25162751024-2516256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70,267,135.12509,847,425.09-7.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41,003.153,535,538.19-31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35,291,295.91-3,245,548.55-987.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861,304.7941,815,013.32-257.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40.0034-317.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40.0034-317.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0.31%-0.9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1,877,305,356.301,901,960,418.79-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56,928,094.011,163,683,837.16-0.5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80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态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34.49%359,806,079.000.00质押185,324,233.00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 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61%173,306,391.000.00不适用0.00
许磊境内自然 人0.95%9,870,000.000.00不适用0.00
林泽滨境内自然 人0.36%3,746,417.000.00不适用0.00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32%3,346,797.000.00不适用0.00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境外法人0.31%3,205,661.000.00不适用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0.25%2,645,731.000.00不适用0.0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 有资金境外法人0.22%2,343,561.000.00不适用0.00
许喆境内自然 人0.21%2,220,000.000.00不适用0.0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 司境外法人0.19%1,995,415.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一 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1、许磊: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0,000 股,普通账户持有8,070,000股,合计持有9,870,000股。 2、许喆: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20,000 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 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 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 合计占总股本的 比例
沈阳卓辉投资 有限公司1,467,8970.14%2,538,9000.24%3,346,7970.32%00.00%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本报告期新增 /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 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沈阳卓辉投资有 限公司新增00.00%00.00%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 9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 BRILLIANT 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
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
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向公司支付 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
上述款项共计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给予个人
担保),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
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累计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
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
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3年 3月,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拟与 YEONG HAG JO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签署《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YEONG HAG JO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 BLT PERU S.A.C.(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秘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秘鲁博林特”) 99.99%股权,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秘鲁博林特
0.01%股权,上述两人共计购买秘鲁博林特 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
40.30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不再持有秘鲁博林特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变更。

2023年 8月,YEONG HAG JO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与公司签署了《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且已将部分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8月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
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关于拟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3、2024年 5月,公司与陈春香签署《股权收购协议》,陈春香以现金方式收购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双方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1800.00万元。截至定期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
收到先期股权转让款800.00万元,待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全部准备完成前3个工作日支付剩余1000.00万元尾款。当前,
双方正处于对工商变更手续进行整理的阶段,以确保所有相关手续符合法定要求。标的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
收购方及标的公司将豁免转让方对标的公司负有的全部债务即834,421.45元(豁免的债务金额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当日的实际金额为准)。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4、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
配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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