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亚泰集团(60088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26:37 中财网
原标题:亚泰集团: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李玉工作原因李斌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亚泰集团600881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韦 媛顾佳昊
电话0431—849566880431—84956688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45,075,218,527.3645,561,023,913.73-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4,848,102,151.535,758,572,332.47-15.8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2,928,976,640.744,704,190,202.39-3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27,396,454.07-866,597,533.68-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45,148,438.67-874,684,279.37-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06,247,006.421,351,282,629.38-84.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7.51-9.43减少8.0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9-0.27-7.41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9-0.27-7.41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3,9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9.08295,088,61600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5.31172,445,69000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77155,009,2120质押154,931,914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58148,936,1700冻结148,936,170
无锡金嘉源文旅投资有限 公司国有法 人4.46144,989,1700质押144,989,170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北 京世纪融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其他3.99129,477,2980未知0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3.99129,477,2980未知0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国有法3.38109,722,9350未知0
(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法 人3.34108,482,3680未知0
杨三彩境内自 然人1.8259,000,0000未知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长春市 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吉林 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亚泰集团高管人员、所 属企业班子成员(总部中层)和核心骨干管理人员,其已 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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