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方盛制药(603998):方盛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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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26: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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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方盛制药: 方盛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98 公司简称: 方盛制药
湖南 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8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方盛制药 | 603998 | 不适用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3,227,097,538.51 | 3,080,985,669.36 | 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11,452,080.86 | 1,458,093,676.18 | 3.66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10,248,983.06 | 855,215,463.45 | 6.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844,667.74 | 106,714,860.82 | 2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0,705,789.37 | 87,486,446.14 | 2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339,540.74 | -54,860,680.9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6 | 7.39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5 | 28.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5 | 28.00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659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 | 张庆华 | 境内自
然人 | 35.49 | 156,019,500 | | 质押 | 81,555,2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16 | 18,267,907 | | 无 | | 共生投资 | 其他 | 3.28 | 14,434,875 | | 无 | | 易方达泰丰股票型养老金 | 其他 | 1.86 | 8,189,800 | | 无 | | 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6 | 6,000,000 | | 无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盛锦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其他 | 1.35 | 5,948,050 | | 无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其他 | 1.23 | 5,422,900 | | 无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1 | 4,865,100 | | 无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投连-行业配置 | 其他 | 0.95 | 4,181,200 | | 无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医药生物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0 | 3,520,900 |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股东中,共生投资为张庆华先生控股的子公司湖
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 不适用 | | |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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