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永泰运(001228):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31:21 中财网
原标题:永泰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5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永泰运股票代码00122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韩德功张花蕾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 汇盈大厦6楼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 汇盈大厦6楼 
电话0574-276615990574-2766159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849,102,077.381,067,814,342.941,041,803,072.547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1,812,900.74103,084,697.84103,084,697.84-4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53,592,874.4284,713,149.9584,713,149.95-3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7,496,401.57-119,670,632.06-119,670,632.06-140.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990.99-3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990.99-39.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5%6.14%6.14%-2.5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4,445,511,583.673,918,129,226.643,918,129,226.641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18,842,211.171,753,819,462.881,753,819,462.88-1.9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
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
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
或比例等确定。”
公司普货出口业务的主要模式是在为相关客户提供跨境综合物流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客户自身需求与公司资源匹配
能力提供包括采购、订舱、报关、跨境物流等环节的出口贸易综合服务。公司与客户明确交易需求,再向合作的供应商
确认对应的货物价格,结合当期跨境综合物流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销售总金额向客户报价。经客户确认后,公司分别
与客户、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供应商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发至公司自有仓库或委托的第三方仓库,
由公司完成后续订舱、报关及发运等环节。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公司向客户交付提单完成交易。

鉴于该业务采购、销售等行为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商务谈判情况、采销策略等因素自主决定,并由公司提供交
易过程中涉及的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公司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照总额法
对该类业务确认收入。

年审期间,公司对此类贸易业务和交易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总结,对相关交易的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经
公司自查梳理发现,部分普货出口业务采购、销售订单之间存在一定对应关系,销售价格是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基础上
加上跨境物流的综合服务价格后跟客户确定,未承担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同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签订时间接
近,货物本身的风险已经转移。基于公司在过程中承担的责任,采用净额法更符合现行的监管要求。因此,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在年报披露时对该部分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该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
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
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02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陈永夫境内自然人30.81%32,000,000.0032,000,000.00不适用0
宁波永泰秦 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6.31%6,550,000.006,550,000.00不适用0
王巧玲境内自然人5.78%6,000,000.006,000,000.00不适用0
宁波乾泰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88%4,027,453.000.00不适用0
深圳众汇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宁波 梅山保税港 区众汇象田 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其他3.16%3,278,653.000.00不适用0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 德新生活力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3.05%3,163,839.000.00不适用0
浙江财通资 本投资有限 公司-德清 锦烨财股权 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其他2.76%2,867,577.000.00不适用0
谈国樑境内自然人2.39%2,487,000.002,450,000.00不适用0
杭州财通尤 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其他2.24%2,325,581.000.00不适用0
彭勋华境内自然人1.93%2,000,000.002,0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1、陈永夫及其关联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陈永夫先生与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 萍女士为夫妻关系。陈永夫直接持有公司30.81%股份,金萍女士通过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6.31%的股份,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合计控制公司37.12% 的股份。 2、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财 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 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76%股份,杭州财通尤创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24%股份,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德清锦烨 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财通尤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公司4.9999%的股份。 除述上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4年 1月 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4.53元/股。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4.5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 112.28万股-224.5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2.1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94元/股,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 113.79万股-227.5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1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3、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同意公司与陈永夫先生签署《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永夫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4、公司于 2024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1,393,700股后的股本 102,470,9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61,482,545.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 2024年 5月 21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5、公司于 2024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2024年 4月 1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6、公司于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7、公司副总经理周晓燕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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