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通医疗(3015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港通医疗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 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16元。截至 2023年 7月 1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7,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90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99.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510C00033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及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地址均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空天产业功能区,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内。受项目土地周边道路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未达预期等因素的影响,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进度,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相应受到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暂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新建研发场所,配置先进、完善的研发专用仪器设备,引进行业高端人才,整体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同时围绕产品及服务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管理的研发体系,加大智慧医疗研发力度,纵向提升产品综合性能和附加值,横向丰富公司产品序列。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研发实力再提升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应对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将研发创新工作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和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医学及医疗装备的创新发展和进步。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行业的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推动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医用洁净装备及系统等向自动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方向发展。 同时,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监管标准的提高,缺乏核心技术积累、创新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将被逐渐淘汰,市场竞争加剧。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明确了“智慧化+模块化”“产品+服务”“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医用洁净装备及系统+延伸产品”三大研发方向和业务构架,横向丰富公司产品和服务序列,纵向提档升级并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因此,研发实力再提升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应对市场竞争加剧的必要手段。 2、升级研发技术中心,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助力公司中长期研发工作顺利实施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工作,在研发软硬件设施和人才积累方面已形成一定基础。但随着行业创新提速以及公司研发规划的逐步实施,公司当前研发软硬件设施和人才积累不足的弊端正逐步凸显。公司现有研发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所不足,较为缺乏高标准实验设备、仪器、系统、软件,对研发工作的精度和效率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同时,医用气体装备及系统、医用洁净装备及系统是集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软件、生物医学、暖通、工程材料等于一体的多学科复合行业,业内高端复合型人才稀缺。公司现有研发人员的专业方向主要集中于硬件装备的研发设计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模块化领域的高端人才相对缺乏,不利于公司研发和技术转型升级。 因此,本项目升级建设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搭建高标准研发试验平台,强化平台软硬件实力,引进高端复合人才,建立职责明确、管理高效的研发组织架构,是确保公司中长期研发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技术研发,重点发展与培养研发人才,鼓励技术创新。自 2010年 10月起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不断向自动化、智能化和智慧化方向转型,对产品质量和性能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中心被授予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认定为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技术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果。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阶段、业务结构、业务实践及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开展研发创新、确定研发投入,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创新机制,可有效满足业务开展及创新的需要。 本项目是对公司整体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构和科研制度,具有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本项目的实施具有技术支撑。 四、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五、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程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普海 蒲 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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