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悦安新材(688786):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41:53 中财网
原标题: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86 公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地阐述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悦安新材688786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博宋艳
电话0797-87050080797-8705008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园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园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868,495,475.48875,611,575.48-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687,350,161.51701,340,572.16-1.9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204,961,635.30179,693,232.931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6,689,006.0237,921,628.5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3,453,635.6433,555,656.00-0.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3,646,407.293,931,437.86501.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25.59减少0.4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3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31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4.345.37减少1.03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48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 借出股份的 限售股份数 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李上奎境内自 然人26.5731,844,75031,844,75031,844,7500
于缘宝境内自 然人9.5611,459,000000
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454,137,153000
李博境内自 然人3.394,067,0004,067,0004,067,0000
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394,067,0004,067,0004,067,0000
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213,850,0003,850,0003,850,0000
黄邢凤境内自 然人2.983,566,130000
周伟明境内自 然人2.733,268,825000
王兵境内自 然人2.222,660,8750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1.641,963,24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股东李上奎与李博为一致行动人;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 司股东为李上奎、李博;李博系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岳龙合伙78.42%的出资份额。 2、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存在一 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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