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光新材(688379):华光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41:5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光新材:华光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79 公司简称:华光新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华光新材68837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岭李美娟
电话0571-887643990571-8876439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 洋坝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 园小洋坝路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2,106,044,088.371,949,102,117.641,949,102,117.648.05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951,640,960.22936,358,892.02936,358,892.021.63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867,628,688.83702,747,333.51702,747,333.512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4,964,059.1432,343,390.2632,343,390.263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43,547,133.2528,782,820.0628,548,857.565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145,238,736.69-184,486,004.76-184,486,004.7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4.763.543.54增加1.22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530.370.3743.24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520.370.3740.54
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3.193.283.28减少0.09个百 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金李梅境内自然 人36.7632,876,600000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9.678,650,000000
王晓蓉境内自然 人5.334,763,538000
杭州城卓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1.561,395,000000
张磊磊境内自然 人1.221,091,826000
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0.78700,000000
姚连荣境内自然 人0.74659,699000
吴延辉境内自然 人0.73654,785000
上海高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大明鼎鼎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 有法人0.58522,857000
俞富清境内自然 人0.57511,76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金李梅持有 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74%股份,王晓蓉持有杭州铧广投资有 限公司26%股份;金李梅持有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 股份,王晓蓉持有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份。除此 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协议的声明。2、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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