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威科技(68870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56:49 中财网
原标题:东威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00 公司简称:东威科技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东威科技688700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证券种类存托凭证与基础 股票的转换比例存托凭证上市 交易所及板块存托凭证简称存托凭证 代码变更前存托凭 证简称
全球存托 凭证1:2瑞士证券交易 所不适用KUDO不适用


存托机构名称花旗银行
 办公地址美国纽约州(10013)纽约市格林威治大街388号
 经办人Keith Galfo
托管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一号
 经办人王朋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佩佩罗翠
电话0512-577105000512-57710500
办公地址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505号昆山市巴城镇东定路505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2,400,778,207.212,481,922,259.48-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719,395,180.531,736,315,757.41-0.9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92,138,314.18498,889,634.11-2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5,679,524.81102,222,679.57-4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9,126,477.9397,415,381.15-49.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4,631,135.722,612,917.63-659.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1910.45减少7.2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90.49-6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90.49-61.2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10.617.90增加2.71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15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刘建波境内自然人30.6991,582,400000
肖治国境内自然人4.3913,087,184000
昆山方方圆圆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4.1712,452,686000
李阳照境内自然人3.4410,263,509000
聂小建境内自然人2.587,701,789000
危勇军境内自然人2.527,514,095000
谢玉龙境内自然人2.196,534,807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汇丰晋信低 碳先锋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 法人1.855,515,953000
江泽军境内自然人1.614,794,468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504,479,82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刘建波持有方方圆圆0.77%的出资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方方圆圆的有限合伙人刘伟系刘建波配偶刘娟之弟。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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