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9:56:51 中财网
原标题:莱尔科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莱尔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未出现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需 要向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保荐机构已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 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 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项目工作内容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 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该 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不存在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 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 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 项。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目前公司功能性胶膜及下游应用产品成功进入海信、日本住友、新金宝、捷普、欧普照明蓝思科技、瀚荃、富士康等知名企业产品中;涂碳箔产品进入南都电源中天科技鹏辉能源等锂电下游客户。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具有工艺精细、技术要求高、更新速度快、持续创新等特点。因此随着国内外厂商的产品换代需求提升,3C、家电、新能源、半导体、锂电等领域新技术的发展,公司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下游厂商的产品技术升级要求,能否根据新的产品发展进行产品迭代研发,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随着消费电子、新能源材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务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保持在行业的技术领先优势和未来的行业竞争力。在市场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建立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可能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和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则会对公司产品研发更新以及技术提升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专利和非专利技术遭受侵害的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49项已获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2项)。其中,胶粘剂配方、纳米浆料配方及超薄涂覆技术等核心技术存在被复制、盗窃的风险。如果公司的专利保护期到期或非专利技术遭受侵害,将会给公司市场竞争与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胶膜材料及下游应有产品、涂碳箔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游原材料主要是树脂液(包含树脂和溶剂等)、导电材料、铜箔、基材(包括PET、PI、PVC、铝箔等)等,原材料品类众多且多为宏观经济走势敏感型产品。公司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及公司采购量等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因原材料价格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若其价格波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22,230.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0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7.97%。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公司客户发生信用风险,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损失的风险。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综合毛利率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产品结构、产品定价、折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影响,公司无法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成功应对,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并下滑的风险,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外销金额为4,894.4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2.14%,公司进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性较强、波动幅度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继续扩大,进出口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未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风险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增值税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公司生产的 FFC、LED柔性线路板等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 13%。如果未来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调低此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出口目的地包括海关保税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韩国、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地区或国家,上述地区或国家未对 FFC、LED柔性线路板等产品制定针对性的贸易政策,业务往来根据国际贸易普遍管理开展。如公司产品出口目的地制定不利于公司产品的针对性贸易政策,将对公司外销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从整体上看,公司无论在规模、研发投入、研发能力、产品层次、产品技术含量、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与国际知名同行业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扩展产能、丰富产品结构。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更强的综合竞争力,(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消费电子、LED照明、新能源等领域受宏观经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下游行业的景气度,进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如果下游行业对产品需求减弱,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226,905,356.11209,272,104.96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60,800.5016,522,968.01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29,672.3715,459,003.023.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61,282.9917,374,362.50-13.31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 6月末2023年 12月末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3,178,523.211,005,704,288.100.74
总资产1,232,568,712.641,175,836,643.274.82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1-6月2023年 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1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31.68增加 0.0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1.57增加 0.0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365.58增加 0.78个百分点
2024上半年,公司凭借新能源汽车应用方向的持续新品开发与市场开拓,营业收入与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22,690.54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 8.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56.0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 6.2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23,256.8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 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1,317.85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 0.7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支付货款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情况如下:
(一)技术优势
公司及子公司禾惠电子、施瑞科技、佛山大为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佛山科技创新百强企业、佛山市高质量发展百佳企业、佛山市科技领军企业 100强等多项荣誉,获准设立佛山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后,获评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点”企业。公司及子公司禾惠电子、施瑞科技、佛山大为均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的多项产品均为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在技术领先的战略目标引领下,多年技术沉淀使得公司在功能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领域获得技术优势,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坚持技术与人才优势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自主研发为基础,通过聘请行业内顶级的材料专家、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引进高技术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等方式,进行新品开发与性能改进,主要产品建立技术壁垒,产品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产品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良好的客户口碑。

(二)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以产业链协同发展为中心,功能性胶膜材料及应用产品方面,将生产的胶膜材料用于下游 FFC、柔性线路板、装饰薄膜材料等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公司的胶膜材料为下游应用产品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为下游的线材产品提供阻燃、耐热、绝缘等关键性作用,保障下游的柔性线路板高耐黄变、高反射率、优异的耐化性、耐腐蚀性等关键性能。新能源涂碳箔方面,向上游延伸至碳纳米管及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领域,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沉淀多年的胶粘剂配方技术可横向应用于新能源涂碳箔、装饰薄膜材料领域。

(三)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凭借综合开发能力,以及在高频高速、耐高温高湿等聚酯材料领域与具备热固性能的热塑材料领域积累的丰富热熔胶膜制造经验,公司产品覆盖了现有涉及 3C领域、新能源汽车、家电、服务器、医疗电子、安防行业的超百种胶膜产品,产品涵盖 FFC用热熔胶膜、新能源汽车电子用高频高速薄膜及线材、LED柔性线路板膜、FFC及LED柔性线路板等多种产品。公司近年来新开展的涂碳箔项目与碳纳米管项目与已有产品可形成互补,多样化的产品类型可以充分满足下游客户不同场景的应用需求。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时刻关注市场终端产品的发展方向,配合终端产品的升级需求加强研发,与客户实现共同开发。公司凭借优良的质量、一流的技术合作开发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功能性胶膜及下游应用产品成功进入三星、富士康、新金宝、纬创、海信、欧普照明等业内知名企业,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方面如中天科技南都电源鹏辉能源等,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在主要客户处有较高的供货份额,公司产品市场认可度较高。

同时,借助战略合作伙伴神火新材在光铝箔领域对锂电客户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与神火新材形成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强强联合,共同开拓下游动力锂电客户,依托公司的技术、品质、设备等优势及神火新材的原材料和客户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下游大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人力资源建设,当前已形成以张强、周松华、罗绍静、周焰发为核心的研发团队,并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的方式不断充实研发队伍。公司引进行业内顶级材料学专家作为首席科学家,并与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持续培养人才。公司坚持三层激励模式,致力于与员工形成以利益为共同体、与中层管理人员形成以事业为共同体、股东及高管员工持股则以命运为共同体,与公司共同发展。

综上,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1,442.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3.46%,公司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36%,较上年同期增加 0.78个百分点。

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知识产权 23个,其中发明专利 9个,实用新型专利 13个,软件著作权 1个。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获得专利共 349项,其中发明专利 72项。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 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 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 术 水 平具体应用前景
1新能源汽车 用耐高温 FFC线端口 补强板5,500,000.00684,896.552,406,740.37持续改进 阶段达到户外长 期耐高温、 高湿的性能 要求国 内 领 先主要用于生产 汽车部件上使 用的 FFC线材 端口补强板, 包括替代汽车 导航、车载、 音响、气囊、 汽车天窗、车 门及左右镜上 使用的汽车线 束端口处。
2新能源汽车 电池包 FFC 采集线5,000,000.00720,305.184,068,761.74测试阶段开发一款应 用于新能源 汽车电池包 的 FFC采 集线,有效 缩减采样线 束体积和重 量。国 内 领 先新能源汽车储 能电池
3钠离子电池 用耐水涂层 涂碳铝箔的 研发2,000,000.00432,100.43990,601.75工艺条件 可行性研 究阶段开发钠电专 用耐水涂层 材料,综合 性能符合钠 电行业应用 要求国 内 领 先主要应用于钠 离子电池,储 能领域
4半导体用 UV光聚合 减粘保护胶 带项目6,600,000.001,150,472.914,993,512.21持续改进 阶段UV胶带 UV照射前 后达到没有 胶拉丝,胶 破裂,胶残 留和表面油 状物等不良 情况,能保 持晶圆表面 洁净度。国 内 领 先应用在 IC制 造制程中晶圆 的切割保护产 品。
5低热收缩高 抗拉 LED用 热熔胶膜项 目3,800,000.00607,745.712,410,992.75持续改进 阶段有效提高 LED照明 产品耐候、 高抗拉性 能,延长产 品寿命。国 内 领 先产品能广泛应 用于室内装饰 照明、汽车装 饰灯具、户外 装饰照明等 LED产品。
合 计/22,900,000.003,595,520.7814,870,608.82////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4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201,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365,293.5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106.50元。截至2021年4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号《验资报告》。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1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76,929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999,981.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24,920.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截至2022年11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2年 11月22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481,244.1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2021年4月6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① 321,201,400.00
减:支出发行费用 26,365,293.50
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94,836,106.50
减: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856,851.38292,870,427.47
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17.282,680.1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4,474,286.364,474,286.36
加: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8,164.665,992,531.57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81,244.123,481,244.12
注:①2021年4月6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321,201,400.00元,其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353,201,400.00元的差额32,000,000.00元系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②鉴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4,474,286.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

2、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672,073.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累计金额
2022年11月21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① 118,169,793.29
减:支出发行费用 694,731.70
募集资金净额 117,475,061.59
减: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5,230,083.5693,419,173.86
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130.003,292.1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11,068,833.4411,068,833.44
加: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48,217.782,688,311.29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672,073.4015,672,073.40
注:①2022年11月21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118,169,793.29元,其与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20,999,981.97元的差额2,830,188.68元,系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②鉴于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结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068,833.4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 数量(万 股)间接持股 数量(万 股)合计持 股数量合计持 股比例半年度内股 份增减变动 量(万股)增减变动原因
广东特 耐尔投 资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8,000.00-8,000.0051.55%--
范小平董事长1,357.5183.601,441.119.29%66.31二级市场增持
伍仲乾副董事 长、总经 理48.003,500.003,548.0022.86%--
龚伟全董事、副 总经理379.65-379.652.45%38.65二级市场增持
张强董事、副 总经理-270.00270.001.74%--
梁韵湘董事、副 总经理、 董事会秘 书97.5011.00108.500.70%1.002024年 3月, 通过禾鑫间接 增持
周焰发董事------
包强独立董事------
夏和生独立董事------
李祥军独立董事------
周松华监事会主 席11.96315.00326.962.11%--
刘贤明监事-225.00225.001.45%--
吴锦图监事11.94725.00736.944.75%--
欧阳毅 刚副总经理8.40400.50408.902.64%--
肖燕财务总监2.40-2.400.02%--
黄鹏(离 任)副总经理1.50-1.500.01%--
注:黄鹏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于 2024年 4月因个人原因离任。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