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股份(60394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54.42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年 2月 25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万吨有机胺项目”“年产 13,000吨超纯氨项目”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年产 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年产 8,000吨超纯氨装置、年产 6,000吨电子级氨水装置和年产 3,000吨电子级异丙醇装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 11,277.31万元。本项目的实施扩大了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增强产品制造能力,提高市场应对能力。 目前,“年产 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各装置均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安排 (一)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充分利用现有公用配套设施、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以及采用招标比价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 2、项目建成后尚处于试生产和产能爬坡阶段,流动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因此流动资金支出主要采用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导致原预算中的铺底流动资金 1,785.9万元尚未使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与委托理财收益 933.07万元。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 17,000吨电子化学品募投项目”已基本建成,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3,784.14万元永久性补充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微电子”)流动资金,并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991.23万元合计 4,775.37万元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建业微电子自有资金支付。 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予以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建业微电子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将 “年产 17,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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