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徕木股份(603633):徕木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0:05:58 中财网
原标题:徕木股份:徕木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朱新爱个人原因方培喜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徕木股份603633


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小海刘畅
电话021-67679072021-67679072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88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656,908,901.323,369,572,203.993,369,572,203.99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966,664,187.591,914,477,386.571,914,477,386.572.7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685,277,501.62490,202,865.56490,202,865.563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2,120,851.0742,036,604.1742,036,604.172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8,211,905.4339,268,885.8639,268,885.862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40,931,513.0423,125,688.0723,125,689.0777.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692.242.24增加0.4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20.100.13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20.100.1320.0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97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方培教境内自然人17.1773,279,7290质押58,163,710
朱新爱境内自然人9.2539,462,5210质押12,090,000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6.0625,858,7780质押17,922,000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5.0021,330,839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67,925,1270 
方培喜境内自然人1.074,580,6480 
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0.883,776,6770 
海螺创投控股(珠海)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0.622,655,9270 
MORGANSTANLEY&CO.INTERNA TIONALPLC.境外法人0.582,481,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52,339,9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方培教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的 股份,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8.30%的出资,并持有其普通合伙人上海科鑫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的出资,上海科鑫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2%的出资;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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