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高华科技(688539):高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0:10:48 中财网
原标题:高华科技:高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39 公司简称:高华科技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高华科技68853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新杨帅
电话025-85766153025-85766153
办公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28,891,411.821,935,595,177. 75-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48,115,447.961,770,057,666. 53-1.2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8,081,641.97144,103,496.82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20,334.1840,301,610.60-2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24,617,928.1132,939,002.19-25.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80,209.57-51,903,154.6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14.22减少2.5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26-38.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26-38.4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8.7612.95增加5.81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00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 记或冻 结的股 份数量 
李维平境内自然人18.3734,160,00034,160,00034,160,0000
单磊境内自然人13.5925,270,00025,270,00025,270,0000
佘德群境内自然人11.7121,770,00021,770,00021,770,0000
黄标境内自然人11.7121,770,000000
陈新境内自然人3.015,600,000000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苏州邦盛赢新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414,480,000000
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其他2.264,200,0004,200,0004,200,0000
南京高感企业管理合伙其他1.753,248,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赵建平境内自然人1.663,08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高质量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22,262,44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股东李维平、单磊、佘德群为一致行动关系,实际 控制人李维平、单磊、佘德群为共同控股股东。公司未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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