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68865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0:11:23 中财网
原标题: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总经理梁燕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由公司董事王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利成先生、赵小丽女士、王玥先生共同组成,杨利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公司战略规划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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