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阳科技(688299):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0:16:20 中财网
原标题: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99 公司简称:长阳科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长阳科技688299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章殷洪田庄
电话0574-562053860574-56205386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368,227,380.363,336,968,510.17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133,963,640.612,180,904,052.69-2.1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647,034,829.51563,519,398.601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7,057,435.8560,739,081.02-7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387,474.0943,557,388.47-78.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54,560,386.5290,323,496.17-39.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0.792.89减少2.1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60.21-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60.21-71.4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5.085.56减少0.48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47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持股持有有限包含转融质押、标记或冻结

  比例 (%)数量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的股份数量 
金亚东境内自然 人15.7045,593,92250,00050,0000
宁波长阳永汇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境内非国 有法人2.657,700,583000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243,613,0033,613,0033,613,0030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迎水聚宝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53,062,300000
王建平境内自然 人1.053,038,260000
胡宇境内自然 人0.982,836,147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泓德瑞兴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0.952,767,016000
余波境内自然 人0.902,618,475000
刘莲君境内自然 人0.882,565,00400冻结2,565,004
李明明境内自然 人0.882,543,80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金亚东为宁 波长阳永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亚东为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实控人;除此之外,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金亚东为宁波长阳永汇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 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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