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30160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1:20:48 中财网
原标题:博实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实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5.2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 44.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9,02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605.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419.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7月 2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37号)。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8,419.03万元,低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51,002.15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经营战略,并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紧迫性及重要性,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等原则,公司拟对前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调整前)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 级扩建项目48,786.8148,786.81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 目157,304.54157,304.5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025.8032,025.80
补充流动资金12,885.0012,885.00
251,002.15251,002.15 
上述调整后,针对“物联网 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 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目前 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能终端产品升级扩 目”建设实施中所需 、原因 况 投项目实际进展情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变更前)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 11月 1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 11月 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致使工程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受阻,为兼顾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将“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6年 6月 30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将“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6年 6月 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柯 谢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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