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6月 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 2023年 8月 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8月 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账户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 6月,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9月,公司及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 8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8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 12月,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于 2021年 6月 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 7月 13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年 6月 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年 6月 27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6月 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年 6月 27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3年 12月 11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2.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8,000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 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增加实施地点,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公司于 2022年 5月 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 2022年 6月 10日召开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增加实施地点,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 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增加实施地点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增加“年产 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建筑面积,“土建工程费”由 7,850.00万元调整至 12,850.00万元。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由 22,412.50万元调整为 17,412.50万元。此次变更仅涉及该项目内投资额的调整,并不涉及总投资额的变更。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 258号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 258号和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同时进行。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进行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进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办公楼购置费”和“装修工程费”共计 2,520万元变更为“土建工程费”2,520万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 12月 31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 6月 30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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