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注:本文中的数字加计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尾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12月 2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3570 号文《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1,7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3.37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合计 309,029,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3,018,867.91元(不含增值税)元后的余额 276,010,132.09元,已于 2021年 1月 19日存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 394000693013000120993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7,477,283.03元。上述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1NJAA20003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8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5,37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70,537,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尚未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保荐费及承销费 6,053,755.6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564,483,244.34元已于 2022年 6月 7日存入苏州银行宜兴支行51287500001158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76,894.2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1,760,105.8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截至 2022年 6月 7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NJAA20135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年末余额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设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上述银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2、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3、公司设立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该专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不用作其他用途。 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7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转出人民币 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 2024年 2月 27日归还。 2、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3年 7月 17日转出人民币 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4年 3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结余原因主要是公司加强了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及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加之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节省了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理财收入。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将共计 8,379.4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4,237,637.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22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253,327.2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日 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57,477,283.03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40,160,000.00元,为优先保障“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 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该等项目调整后的投入金额不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原拟投入金额的缺口部分相应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调整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从 20,000.00万元变更为 1,731.73万元,除“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发生变动外,其他承诺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动。 公司 IPO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公司人员流动、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进度不及预 期,另外,受到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影响,关键进口设备、核心零部件供应短缺,无法按期正常交付,导致募投项目建设缓慢,预计无法在计划 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年 1月 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基于审 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 变更的前提下,将 IPO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年 1月 21日。 附表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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