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300088):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号文《关于核准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0,000张,每张证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截至 2019年 3月 2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3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2,682,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317,924.52元(不含税)。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3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 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00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3,584.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31,691.3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9年 3月 22日,本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 4月 29日,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4年 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以存款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8月 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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