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淑山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出席3人(不存在委托出席的情况)。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马淑山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 公司董事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规则规定以及长期回报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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