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吴成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直接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 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不存在委托出席),其中独立董事3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吴成华先生主持。 5、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符合中期分红要求。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兼顾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规则规定。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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