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京蓝(000711):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ST京蓝: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0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黎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玉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玉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披露了公司面对的风险因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现有业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土壤修复、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业固废及资源化综合回收等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土壤修复、耕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承接,中科鼎实是致力于污染场地治理的环保企业,专注于污染土 壤及地下水修复、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治理及运营、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农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荒漠化治理等领域。 中科鼎实拥有完善的核心技术体系,包括以异位热脱附技术、原位热脱附技术、常温解吸技术、原位化学氧化/还原技术、 生物修复技术以及循环井修复技术等为核心的有机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以化学淋洗、固化稳定化等为核心的重 金属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以水平阻隔、垂直防渗以及异味控制技术等为核心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策略,以及固 体废物环境治理技术、垃圾填埋场好氧降解加速稳定化技术、植物修复技术、矿山土壤重构技术等多项重点领域核心技 术。 中科鼎实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等多项平台,参与编制《异位热脱附修复污染土壤工程技术规范》、《农药场地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城乡河湖水环境治理修复方案编 制规程》等20余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北京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中国发明创业奖成果奖一等奖、 中国化工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等近40项荣誉奖项。 中科鼎实注重科技研发人员培养,鼓励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等,并与上述单位联合建立了“污染场地综合治理联合研究 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基地”、“中科院城环所共建固废实验室”、“湖南省工程研 究中心”等多个产学研技术平台;同时与多名院士及其团队开展了多层次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合作,积极开发环境修复技 术并将之用于工程实践之中。目前拥有130余项授权专利,自主开发技术工艺、核心设备及功能材料近20项,包括异位 常温解吸处理装备、原位深层搅拌注入修复系统、模块化直接热脱附装备、多温区间接热脱附装备、超深精准加热的原 位电加热修复系统、燃气热脱附烟气串流回注节能装备、模块化电阻加热修复装备、原位蒸汽强化抽提修复装备、电阻 加热-多相抽提-固化降解集成修复装备、空气曝气-循环井-生物强化集成修复装备、电-热耦合化学清除模块化装备、重 金属污染土壤淋洗装备、微生物好氧降解的渗滤液循环系统、纳米零价铁修复材料、长效稳定气味抑制剂、柔性垂直阻 此外,中科鼎实积极参与政府科研项目的攻关,近年来参与或承担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 20余项,委托科研院所开展研发课题10余项,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药行业场地异味清除材料与控制技术”、“复合有机污染场地 原位热处理耦合修复技术与装备”、“粤港澳大湾区污染场地安全利用保障技术与集成工程示范”、“焦化场地污染风 险管控与修复技术集成工程示范”、“长江经济带石化类场地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东北老工业基地重金 属污染场地防治及安全利用集成技术与工程示范”、“西北煤化工场地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与工程示范”,北京市科 技计划项目“基于零价铁的地下水修复药剂及原位加注系统开发和示范”、“钢铁行业污染场地共性修复技术研发”等。 近年来政府部门持续加大土壤保护和修复力度。由于目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土壤污染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 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因此,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土壤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并采取了一系 列保护和综合治理措施,持续加大土壤保护和修复力度。从“十三五”规划首次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五 年规划,到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最终上升到法律层面。《土壤 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土壤污染防治有了专属法律依据,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也陆续出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工作有序进行。 公司经营模式的介绍:公司土壤修复项目,主要分为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等。施工总承包项目与EPC项目业务模式:工程价款结算主要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工程量计算报告,再通过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核, 形成工程进度款并结算。在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完工结算书交付发包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束后,发包方按照 审定金额向公司支付余款,并保留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工业固废及资源化综合回收等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业胜”)承接,云南业胜地处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牟定县是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确定的全国 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之一,也是全云南省唯一的一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云南业胜是牟定县内 唯一一家拥有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资源综合回收资质的企业,也是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内主 要的企业,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工业固危废为原料,开展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实现工业固危废无害化循环利用的工艺 体系,形成了年综合处置冶炼废渣超20万吨,同时综合回收锌、铅、铜、银、铟、锗等多种金属资源的工业固危废处置 能力,公司已经建成了八大生产系统、10条生产线(即回转窑处理系统、富氧侧吹炼铅系统、电解锌系统、电解铜系统、 硫酸锌系统,多金属回收系统、氯化铵系统、火法脱氯系统),全部技改完成后将实现氧化锌5000t/a,电锌30000t/a, 电铅5000t/a,电铜400t/a,粗铟100t/a,精铟200t/a,锗10t/a,铋及其他小金属190t/a的生产能力,各系统相互配 套,资源内部循环利用,能充分有效地发挥资源的利用率,实现了对资源的充分利用。云南业胜掌握的“铵络分离及稀 散元素高效回收创新技术体系”使得公司在工业固危废处置及资源综合回收方面有巨大的技术优势,同时大幅度降低了 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颁布相关规定。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类废物造成的污染防治工作 进入政策层面;2017年,国务院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生态环境 部设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态环境部启动“清废行动 2018”、“清废行动 2019”;2020年,新版《固废法》生效 实施,提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2021年,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大宗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钢铁冶金行业推广“固废不出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2年,《危险废物 转移管理办法》施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提出对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 控制;2023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钢铁等涉及危险废物 产生的众多行业危险废物的管理评估等作出规定和要求;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 意见》提出到 2025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尾矿、冶炼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 40亿吨。到 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20年提高45%左右,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 体处于世界前列。目前全国工业固废产生量高达42.05亿吨/年,同时随着工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工 业固危废处置的处置问题将更加突出,公司聚焦工业固危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赛道正当其时,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 体系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践行者。 公司工业固废及资源化综合回收项目,主要分为工业危废处置、资源化综合回收。工业危废处置项目:主要是通过提供收费的工业危废处置服务获得处置费用收入,或者无偿对含有价金属元素的工业危废进行处置,通过获得资源化 产品对外销售获得收益;收费的工业危废处置服务在危废转移到厂后收取处置价款,处置后确认收入;无偿的工业危废 处置服务在处置完成后通过销售资源化产品时收取相应价款,并确认收入。资源化综合回收项目:主要是通过对外采购 一般工业固废,加工后形成资源化产品对外销售获得收益,销售资源化产品时一般采用先收款,后发货,然后确认收入 的模式。 (二)公司完成重整后的业务开展情况 1、利用产业资源支持,实现战略转型 (1)鼓励来自鑫联科技的优秀技术与管理人才加入京蓝,助力其迅速构建核心业务团队 在管理团队方面,为快速带领京蓝科技在2024年内就有效获得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赛道的业务成果,公司针对 性地加强了中高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京蓝科技新实控人马黎阳辞去原鑫联科技总裁职务,将主要精力放在京蓝科技的 董事长职务上,推动公司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开展和布局。程桃红、冯国军、彭玉喜、张武 4位原鑫联科技 总裁室成员也从鑫联科技辞职加入了京蓝科技,为京蓝科技的新业务开展带来技术、财务、管理等多方面专业资源的支 持。此外,还有多位中层管理干部也从鑫联科技辞职加入京蓝科技,为公司新业务的启动做好人才队伍腰部力量的准备。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7)。这些人员在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有着高超的技能和丰富的经验,为京蓝科技快速进入新赛道 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同时,公司对原京蓝科技、中科鼎实的员工,积极培训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技能。2024年以来,公司开展 了多次针对性的培训,并安排京蓝科技的管理干部在北京、江西、云南等地轮流培训、实习。这些培训不仅有助于提升 团队运作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能力,也大大有利于加强团队的协作与配合,快速打造出行业顶尖的优质团队。 通过人员输入、管理培训、协同提升等有效措施,快速将鑫联科技20多年来积累的行业形象、品牌优势传输给京蓝科技, 并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加速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新业务的开展落地。 (2)新管理团队上任以来,通过并购整合战略、精深加工战略、海外拓展战略等战略举措,推动京蓝科技在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了多项进展 第一,并购整合战略——利用新董事长在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的优势和影响力,积极并购行业中具有稀缺 资质的优质标的,通过技术、管理和资金赋能,推动京蓝科技进入崭新发展赛道。 ①已推动京蓝科技以破产重整的方式,成功实现对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业胜”)的投 资,目前已经完成工商变更,上市公司已经以优惠条件获得了其控股权,使京蓝科技快速获得了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 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危废证”)资质,成功进入了该赛道。 在本项目中,通过参与破产重整,公司的投资总额仅约为5,3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或有负债且可在3年内分期付款,公司首期仅支付了3,417万元(含1,000万元保证金)即获得了该项目的87.42%股权,债权人、利益相关方、地 方政府也非常愿意将项目交付给拥有行业经验的公司团队。 云南业胜拥有良好的业务基础,不仅拥有9.8万吨/年的危废证,拥有7条各类生产线,能够从含锌废物、含铅废物等多种固危废中提取出锌、铟、锗、铅、铜、银等多种金属。公司现已启动其中的提铟、提锗、火法还原挥发等生产线 的技改和复产工作,预计2024年第三季度即可开始分期复产。 ②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正在积极推进对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兴华”)的收购。个旧兴华持股 55%的子公司贵州领越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领越”)持有危废证资源,可为后续公司危废业务的开展提供资质。本次收购的转让方 (交易对方)承诺个旧兴华在 2024年、2025年、2026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50万元、2,035万元、2,239万元。本次并购完成后公司可取得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的 较成熟项目。 ③京蓝科技拟参与邹平县神鲁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行健商贸有限公司、 邹平大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预重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超过 2643万元 取得神鲁公司等四家公司 100% 股权。通过参与其本次破产重整,将以较低价格获得这四家公司的业务资质、生产设施 以及其他生产资源,通过后续的技改、扩建、复产等工作,有望高效实现上述生产系统的运营,节约公司的建设时间, 快速启动山东市场,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扩大产业规模、实现高效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④通过以上并购战略的实施,京蓝科技正在逐步成为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领域的规模化企业,并逐步在行业建 立起优势。未来京蓝科技将进一步利用自身的管理、技术、资金等优势,通过产业并购、托管运营、自建项目等多种方 式,积极拓展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 第二,精深加工战略——推动ITO靶材业务开展 ①已注册成立“京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京蓝”),该公司是京蓝科技通过铟资源优势而发 展ITO靶材业务的第一家公司。 ②鑫联科技的 IT0靶材团队已全体辞职加入京蓝科技,并以此为基础在京蓝科技成立了“靶材事业部”。公司还积 极与高校团队、科研院所等开展高端 IT0靶材的联合研发工作,并引入了国际化团队,共同推进 IT0靶材的研发及市场 推广工作。 ③京蓝科技通过重整云南业胜、收购个旧兴华,已获得两条铟的生产线,并于年初铟价较低时从市场中储备了一定 数量的含铟原料,今后还将继续扩大公司的铟生产业务和铟资源储备,从而充分发挥公司在 ITO靶材业务中所拥有的铟 资源优势。 ④目前公司正在与楚雄州政府共同推进ITO靶材工厂的选址工作。完成选址后,将启动ITO靶材一期项目的建设。 第三,寻求海外发展机遇 因欧美、中东、东南亚的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市场均尚未被有效开发,市场机会较多;而由于从事含锌铟固危 废资源化利用业务的竞争对手多为中小型企业,出海能力不强,海外市场的竞争强度也显著低于国内。因此,公司在海 外市场中的优势更明显,更有机会迅速占领市场。 近期,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拓展海外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将积极把握好海外市场的机遇,按照 “技术为先、管理为本、稳扎稳打、小步快跑”的策略,预计将在老挝、沙特、越南等地拓展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 领域的海外业务。 (三)今年上半年业绩较低的原因 1.京蓝科技和中科鼎实重整过程中被冻结的银行帐户到今年 5月才解冻完毕,在此之前,京蓝科技的原有业务(含 中科鼎实)基本无法正常开展。下半年,中科鼎实的各项投标工作已经陆续展开,中科鼎实的各项业务也已经开始全面 恢复运营,例如: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原址 1号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江、燕山石化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物处置 项目等项目已启动实施,并中标了江西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南侧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等项目。 2.新并购的公司中,云南业胜此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而长期停产,需进行技术升级和复产改造,首条生产线将于 8月底进入试运行,故无法在今年上半年产生收入和利润;对兴华锌业的并购因5月14日刚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因受到破产重整和银行账号冻结等历史情况的后续影响上半年业绩较低,但在此期间公司积极采取各项 应对措施,不仅完成了全部冻结银行账户的解冻工作,更对生产经营等进行了积极部署,预计下半年将逐步陆续产生相 应收入。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追求长远发展的企业使命:青山绿水蓝天情,基业长青中国梦。公司依靠自身资源整合能力进行战略性产业布局, 夯实业务基础,集中加速推进业务转型,积极投身国家绿色环保工作最前沿,为社会、为股东创造价值。 2、积极向上的核心价值观:上善若水,弘毅怀德。追求做人应如水,水滋润万物,但从不与万物争高下的高尚品格 与境界。 3、清晰的发展战略:以生态为纽带,固危废资源综合利用、土壤及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为基础,生态文明与可持续 发展国家战略为己任,立志成为国际领先的“固危废资源综合利用、土壤环境修复及生态环境策划、投资、建设、运营 服务提供商”。 4、核心技术优势及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公司土壤修复业务核心子公司中科鼎实拥有包括热脱附技术、常温解析技术、 固化稳定化技术以及化学氧化技术等核心的土壤修复技术、地下水修复技术、固体废物环境治理技术、垃圾填埋场好氧 降解加速稳定化技术,生态掩埋式生物固定渗透缓冲带技术、农田植物修复技术、矿山土壤重构技术、生物固沙技术等 多项核心技术;作为重要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拥有100余项授权专 利,自主开发技术工艺、核心设备及功能材料近20项。 5、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国家战略投资发展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政策法规、市场空间 释放速度加快,预计未来5-10年间,国家会在政策方向有保障,资金方面有支持,市场空间广阔。 6、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强大的行业资源整合能力。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队伍在相关行业领域多具备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及行业优质资源,公司拥有一支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同时公司积极与行业内的多家优质机构进行合作,以实现优 势整合协调发展。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3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土壤修复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涉及机构调整的风险:因机构调整公司部分项目的主管机构发生变更,鉴于生态环境产业运作周期相对较长,造成项目立项及项目结算主管机构错位,给公司项目推动及项目款项回收增加了大量的沟 通和时间成本,更有甚者会对公司已完工项目结算带来极大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不论是公司传统土壤修复业务或是战略转型后新增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未来可能会出现同类型的企业加入该业务领域,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产业链,整合多种资源, 凭借自身优势,提供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上加速发展抢先占领市场,提高市 3、资金风险:公司原有土壤修复业务所属生态环境产业为资金密集型产业,运作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巨大。公司将通过应收账款回收、资本市场再融资等多种渠道方式,逐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在业务运营、资金预算、使用 及安全性等方面加强管理。另外,因公司战略转型及产业并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必要资金需求会有所增加,因此公司 将结合拟并购项目特征及公司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基础上满 足资金需求并实现战略转型。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4年5月21日。 3、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人数:52人。 4、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数量:21,995.00万份,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7.70%。 5、本次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 2期申请行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83元/股。 7、本次期权简称:京蓝JLC1,期权代码:037447。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流程 1、2024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2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29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2024年 5月 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3、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年5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登记完成 1、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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