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00285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到 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1票,弃权 0票。 经审议,董事会超 1/2的董事均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李碧君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一、报告中指出银行存款的期末账面价值为 41,894,277.46元,受限原因是诉讼冻结资金,报告中未进一步解释披露诉讼冻结金额的风险。二、子公司英聚、劲鸿注册资本较大,实缴资本较低,未来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出资压力较大,报告中未提及对母公司会产生的影响及风险。三、半 年报中风险提示不充分:(1)未提示诉讼风险。(2)未提示公司治理和声誉风险。公司管理层陆续向前实控人、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起诉讼,在诉讼事宜存在较大的争议的前提下,严重激化股东之间矛盾,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团结和内部治理有效性,应该在风险提示环节充分向投资者说明公司目前面临的公司治理风险以及可能会引起的声誉风险。 针对上述李碧君女士提出的反对理由,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银行存款中因诉讼冻结的金额为41,894,277.46元,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相关数据,相关诉讼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解冻部分诉讼冻结资金,例如通过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拟使用公司名下非营业用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以解除部分资金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完成实缴。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万元,目前公司已实缴部分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后续公司将根据注册资本实际缴纳进展,及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分别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的“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八、诉讼事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十五、其他重要事项”多个章节处充分披露相关诉讼情况,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与前实控人的相关诉讼均为依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条款提起,均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