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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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3:20: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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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联翔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
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联翔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 | |
A1 | |
A2 | |
项目投入 | B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项目投入 | C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项目投入 | D1=B1+C1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E=A1+A2-
D1+D2 | |
F | |
G=E-F | |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信银行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01012486860260 | 14,929,067.46 |
工商银行嘉兴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55096888 | 62,988,677.24 |
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 | 19360101040968877 | 37,330,830.06 |
合 计 | - | 115,248,574.76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浙江联翔
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0.08万元,完全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