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30119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悦智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喜悦智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8号文),喜悦智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043.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356.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299《验资报告》验证。喜悦智行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663.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152.46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合计为8,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喜悦智行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喜悦智行制定了《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喜悦智行于2021年12月20日分别与华安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喜悦智行及全资子公司宁波传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传烽”)、华安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663.6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合计1,188.01万元。 注 2:喜悦智行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8,035.56万元,除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30万元外,将剩余超募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 1,188.01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建设,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进度详见“承诺投资项目”中对应项目的投资进度。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6月20日,喜悦智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喜悦智行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喜悦智行于2023年6月15日将上述补流资金全部归还。 2024年4月23日,喜悦智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喜悦智行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喜悦智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喜悦智行于2021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喜悦智行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喜悦智行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喜悦智行已使用超募资金2,4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30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5月31日,喜悦智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资金(含剩余超募资金和利息收入1,188.01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新能源及家电产业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绿色可循环包装租赁及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年产230万套(张)绿色循环包装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149.3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新能源及家电产业可循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152.4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152.4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8,0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喜悦智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喜悦智行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喜悦智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喜悦智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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