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30095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6.41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7,358,490.56元(应支付不含税合计29,250,943.39元,前期已付1,892,452.83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将人民币276,856,453.04元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4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0,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999.998.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962,264.15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将人民币221,037,733.85元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3,748.27万元,其中包含2,462.53万元经审议可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105.5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38.20万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17.46万元。 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950.21万元。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615.19万元,其中包含2,126.67万元经审议可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49.15万元。 截至2024年 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205.7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4月21日,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变更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4年2月5日,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3年9月7日,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6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个账户已注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提高公司环境修复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而建设总部管理中心和区域修复中心。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研发中心工作环境、实验水平和提升研发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6,137.6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19.96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 过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985.41万元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完工。 注3:“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 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1,319.42万元的收益。截止2023年12月,该项目已完 工,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 附件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 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1,319.42万元的收益。截止2023年12月,该项目已完 工,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 注3:“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 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990.62万元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处 于正常施工中。 注4:部分数值或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与实际数字存在细微差异。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天津 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985.41万元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完工。 注3:“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 计总成本。公司通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1,319.42万元的收益。截止2023年12月,该项目已完工,部分分包 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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