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2,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143,378.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64,621.47元。 2021年9月1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0日出具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110529号)。 (二)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95,390.0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3,769,464.65元;本期因使用募集资金发生手续费15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因使用募集资金累计发生手续费12,572.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2021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在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公司与浦发银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存放在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在浦发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原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人。 “华夏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义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湾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义签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义签署。 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部赎回现金管理资金,赎回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7,864,621.47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62,754,9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调整后,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 募集项目变更前情况:
2 、 募集项目变更后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出现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总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入到固废低碳关键技术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管理研究项目的支出为1,029.6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相关募投项目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7日 附表 1: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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