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30087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3:55:34 中财网
原标题:金春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因证券投资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公司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投资产品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主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资金投向:
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六)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各类别品种的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单个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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