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汇川技术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1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被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1.2 本办法适用于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 二、职责权限 2.1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2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2.3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三、考核体系 3.1 考核对象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 3.2 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长期经营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所在部门的年度 KPI指标,来制定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年度绩效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 (2)关键事件 针对工作岗位中发生的一些关键事件,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在处理关键事件的过程中,对表现出色的激励对象,考核时进行加分;对表现不合格的激励对象,考核时进行减分。 (3)主管综合打分 主要从职业素质、劳动态度、团队精神、对其他人的影响力等角度,考核激励对象在工作中的表现。 3.3 考核期间和次数 (1)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或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股票期权行权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为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3.4 考核办法 (1)由激励对象的直接上级或相关人员进行考评,分值比例分别按事先约定好的权重进行计算。 (2)按照三方面考核内容对激励对象进行考评。 (3)所在部门的部门总监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对该部门绩效成绩的总体比例负责。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4.1考核结果等级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的应用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结果的应用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结果的应用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五、考核结果管理 5.1 考核结果反馈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激励对象通知考核结果。 5.2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并保存。 5.3 考核结果申诉 激励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激励对象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六、附则 6.1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6.2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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