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30153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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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1:46: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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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星宸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宸科技(30153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亚迪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赟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共4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且保荐机构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保荐机构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保荐机构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
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
项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预计将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股份锁定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12、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租赁物业因权属瑕疵受到损失
的兜底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公司关于股东相关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自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中金公司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 1月 9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2024]10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尽责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4年 1月 22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号),因某资产
证券化专项计划管理工作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
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4年 4月 26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77号),
因中金公司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
券业务、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等行为,中国证监会北
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4、2024年 4月 3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97号),因中金公司在自营和投顾业务、场外
期权业务、子公司业务和投资行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
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增加
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5、2024年 5月 1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17号),因
中金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
北京监管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
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
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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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亚迪 周 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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