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8397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钻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惠丰钻石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26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 2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47.7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32,903.27万元。截至 2022年 8月 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2022]396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元
注 2:上表余额未包括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账户余额,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万元; 注 3: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15556000001002177包含其子账户 15556000001054705余额,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并且该子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惠丰钻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惠丰钻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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