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1:56:01 中财网
原标题: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上半年公司紧紧抓住新一代骨干网、国家算力网络建设的契机,全力推进宽谱放大器、相干和高速率非相干光模块、DCI和板卡级产品的研发制造,优先保障高端产品的产能建设。加快无锡本部和泰国公司两个基地的建设,同时围绕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厂商、数据通信设备商和电信设备商,大力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高端产品订单持续增长,新客户开发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1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0.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9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8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2.67万元。

二、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987.85万元,同比增长39.29%,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19%。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低损耗、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在当下人工智能、算力集群等应用飞速发展的时代,数据传输的需求迅猛增长。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高投入,持续转换成高端技术产品,不断满足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强化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400G长距离非相干模块开始批量生产,400G/800G短距光模块产品投产,适用承载网和数据中心应用场景;公司持续优化L++光放大器产品性能,加快研发C+L一体化光放大器产品,满足国家新一代骨干网的规模建设;公司DCI和板卡产品已批量生产并交付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研发人才,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研发能力。报告期末研发人员数量17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2.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15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1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持续自主研发提供了保障。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修订内部治理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在公司治理层面,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的规定。在内部控制层面,公司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如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通过修订公司内部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完善,提升了公司内部管理的效率。

同时,公司内控审计对部分重要的内部流程进行了测试,如销售收款流程、采购付款流程等。通过内控检查,对部分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形进行了纠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参加专题培训,提升董监高人员专业素养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组织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各类公司治理专题培训,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公司组织新一届董监高成员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履职与持股变动管理要点、信息披露监管政策及形势分析、监管规则速递及案例分析等。参加培训的董监高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并获取了培训证明。

(2)2024年1月,公司组织财务总监参加由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财务总监合规培训,对财务总监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进行了强化,帮助财务总监更好地掌握监管要求,保障信息披露工作顺利开展。

(3)2024年3月,公司组织董事会秘书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监管与信息披露要点、科创板持续监管规则体系及重点问题、《科创板上市规则》解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认真学习相关课程内容,对最新的监管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提升了履职能力。

(4)2024年5月,公司组织董事长、总经理参加由江苏省证监局组织的独立董事改革专题线上培训,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监管趋势、信息披露监管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宣讲和案例解读。

通过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公司董监高系统学习了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提升了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提高了三会运作的质量和效率。

3、发挥独董及专门委员会作用,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董职责:①认真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②通过线上/线下参会、文件审阅等方式,充分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海外发展风险防范等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③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①监督和组织推进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就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②审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就报告的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③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审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各自的职责和功能,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提升了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开展网络投票,增强投资者参与感
2024年5月16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10名中小股东((剔除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便利,增强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感与话语权,
2、召开业绩说明会,加强投资者交流
2024年4月28日,公司通过电话会议,与近40余家机构投资者和证券机构就2023年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会中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与投资者做了充分的交流互动,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在手订单、新产品情况、产能毛利率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3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专场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对投资者提出的在手订单情况、公司取得的研发成果和新品、海外订单情况等进行了回复。

3、拓宽交流渠道,回应投资者诉求
2024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公告及附件共62份,覆盖了定期报告、三会会议、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上证网络投票系统开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3次;通过上证e互动回答投资者提问38项,回复率100%,发布1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50余次;积极举办业绩说明会并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集体业绩说明会。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持续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积极响应证监会、交易所对增强上市公司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分红频次等要求。从2023年开始,公司在统筹好业绩增长与投资者回报的动态平衡下,建立了常态化分红机制。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实施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实施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推出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78,565.00元(含税)。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自上市以来,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0,568.02万元(包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机制
2024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向330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公司管理层(含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获授2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激励了公司管理层积极关注股东利益并努力提升公司绩效。同时,按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强化了管理层及公司核心骨干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的约束。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遵循了四大薪酬原则,即“责任原则”、“绩效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和“竞争原则”,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将薪资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激发了高管积极性,确保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发展相适应,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践行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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